闽西特色民俗活动:“酒醉公”手持面杖“打新婚”******
(新春走基层)闽西特色民俗活动:“酒醉公”手持面杖“打新婚”
中新网龙岩2月1日电 (黄秋萍 陈景彬)2月1日,农历正月十一,在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卢氏祠堂周围人头攒动,鞭炮齐鸣,十分热闹。大家从十里八村涌到祠堂前,待用香烛、三牲敬过“林婆太”后,两名壮汉搀扶着一位满脸通红,一身酒气的“酒醉公”。
只见“酒醉公”身着红色唐装,头戴礼帽,脑后挂有一张祭祀用的“血纸”,右手举着一只擀面杖,用红纸包着,写有“优生贵子”四个字。
“酒醉公”踉踉跄跄地走着逐一“打”前一年刚结婚的新郎官。 永定区融媒体中心供图他踉踉跄跄地走着逐一“打”前一年刚结婚的新郎官,从他们的左肩上轻轻滚打而下,再从下滚打上右肩,边滚打,边讲些祝愿他们夫妇新婚添丁、幸福美满的吉祥话。而被“打”的新郎官才直起身,笑呵呵地走开。“打”完一个,还有一堆……
原来,这是永定区坎市镇独具特色的民俗活动———“打新婚”,相传已有500多年了。据说,只要被这个酒醉公的擀面杖一打,来年可是会喜得贵子的!
永定区坎市镇卢氏祠堂周围人头攒动,鞭炮齐鸣,十分热闹。 永定区融媒体中心供图“能被多子、多福、多寿的‘酒醉公’打是非常吉利的事哦,以前我就很羡慕那些被打的人,现在终于轮到我啦,我已经收到满满当当的祝福啦,我今后也一定会像酒醉公一样多子多福多寿。”永定区坎市镇庵排片区居民卢海琳高兴地说。
据老一辈的坎市人说,这“打新婚”,是为了喜祭卢氏的第五代开基祖林婆太。这位“林婆太”,年高百岁,儿孙满堂。后代选取农历正月十一为“打新婚”日,选出一名德高望重的福寿老人为“酒醉公”,负责“打新婚”。(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