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朱鹮野外种群从1981年的7只增加到6000余只,藏羚羊野外种群从7万只增加到约30万只,在野外一度消失的野马、麋鹿重新建立起野外种群……这些野生动物种群的恢复,离不开这些年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为了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实际需要相适应
“2021年云南大象北上及返回之旅,让世界看到了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果。”岳仲明介绍,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为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提供依据。
“检查中多地反映,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存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衔接不够等问题,表明相关法律制度亟待修改完善。
对此,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科学决策。
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和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2年8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会后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806位社会公众提出的12057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1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社会公众主要就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放生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在草案三次审议稿中作了体现。
修法完成后,推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已提上日程。岳仲明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外来物种防控、细化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
近年来,诸如外来物种入侵、野生动物损害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等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引起社会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中对这些社会热点问题也予以了积极回应。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岳仲明介绍,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屹表示,外来物种危害是全方位的,不仅导致本地物种灭绝、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改变、退化以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更严重危害到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才能够实现因‘放’而‘生’。”
此次修法中,还增加了“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等内容。“一些社会公众放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放生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做到合法有序。”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表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次修订中,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的细化也成为一大看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野生动物肇事的问题根源在于野生动物活动区域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区域的空间重叠。”谢屹表示,得益于我国多年持续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但作为关键栖息地的自然保护地因为面积既定和生态承载力有限,导致了此类问题呈现加剧态势。
此次修法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予以细化,其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秦天宝表示,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因此诸如野猪等野生动物也被纳入其中。”
凝聚各方合力
为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方面作用愈发凸显,此次修法新增的公益诉讼相关条款,对满足实践发展需要和破解制度发展瓶颈是关键一步。
“此前,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实际上已经‘隐含’在了公益诉讼适用的范围之内。”秦天宝表示,此次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则明确为检察机关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这同时也有利于调动相关社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唐家河保护区)是大熊猫的重要栖息地,属2019年1月挂牌成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岷山片区。2015年以来,四川省青川县某肉羊养殖场以及村民韩某某等长期在唐家河保护区内违法放牧,破坏了大熊猫及其伞护的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尽管唐家河保护区管理处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多次向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2020年5月,青川县检察院主动走访县内自然保护区时发现该案件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检察机关兼顾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养殖户合法权益,推动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养殖户退出自然保护区补偿问题,引导自然保护区原住居民利用现有资源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有偿参与国家公园管理。
“本案是中国大熊猫栖息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第一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自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万余件,既涉及国家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也涉及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以及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和本地重要生物种群的保护等。
“如今公益诉讼条款写入野生动物保护法,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调研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制定相关办案指引,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
版式设计:蔡华伟
本报记者 张 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一批涉导向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3日消息,2022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整治借党的二十大进行商业营销炒作工作,指导各地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借党的二十大进行营销炒作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尊严、妨碍社会安定、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违法行为。现选取已办结的10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一、聊城市阳谷县中心医院发布涉党的二十大违法广告案
山东省聊城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阳谷县中心医院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含有“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阳谷县中心医院消化内镜室现为阳谷县企事业单位或家庭开展‘组团式’无痛胃肠镜体检活动”等内容的广告,借党的二十大名义进行营销炒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2年9月28日,聊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阳谷县中心医院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涉党的二十大违法广告案
河北省衡水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含有“喜迎二十大,早诊早治,防癌体检套餐优惠风暴来袭”等内容的广告,借党的二十大名义进行营销炒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2年9月23日,衡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嘉兴市中糖酒业有限公司发布涉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违法广告案
贵州省仁怀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浙江省嘉兴市中糖酒业有限公司在贵州国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定制生产“国台·礼赞100”酒,定制的“国台·礼赞100”酒包装上印制有“礼赞100酒”船型图案和“1921-2021”字样,借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进行商业营销炒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2年3月24日,仁怀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嘉兴市中糖酒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阿奇立克日立家用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阿奇立克日立家用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在日立官方旗舰店上发布含有“‘七七节’电器促销”等内容的广告,以“七七节”为名开展广告促销活动,损害我国国家尊严,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3年1月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阿奇立克日立家用电器(上海)有限公司作出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陕西永倍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违法广告案
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陕西永倍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以直播形式发布推销汉中古旱莲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相关产品的广告,广告中擅自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对富平墨玉圆盘纪念品进行营销宣传,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2年12月5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陕西永倍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四川合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四川合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宣传其“卓越南城”房地产项目的DM单和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含有“合力达团队精心考研四大名湖精髓……南湖区(三期)不仅风景迷人,亦见证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等内容的广告,在项目所在“南湖”与嘉兴南湖、党的一大等并无实际关联的情况下,制造噱头、进行炒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2年3月1日,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四川合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60.216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合肥杰事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不规范中国地图违法广告案
安徽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合肥杰事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网广告中使用的中国地图漏绘台湾省、钓鱼岛、东尾屿、南海诸岛及九段线,同时存在遮挡压盖国界线等问题,损害国家尊严,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2年10月24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合肥杰事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山西山江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涉东航坠机事故违法广告案
山西省晋州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山西山江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助MU5735航班失联事件热点新闻,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含有该事件元素的“新晋福邸”房地产宣传广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2年6月13日,晋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山西山江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九、西安天颂餐饮有限公司发布涉东航坠机事故违法广告案
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西安天颂餐饮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含有“3月21日,对于每一个西安人来讲,收到一个坏的消息,也收到一个好的消息。坏消息3月21日中午14时20分东航MU5735航班执行昆明至广州的飞行任务途中,于广西梧州上空失联……好消息西安新一轮疫情进入尾声,堂食可约,3月22日全面复工”等内容的广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2年6月28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西安天颂餐饮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3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江西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西慧康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江西省樟树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江西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委托江西慧康科技有限公司对妇炎洁女性个护保养系列产品提供运营、策划、推广、销售等服务。江西慧康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妇炎洁官方旗舰店推广销售“妇炎洁玻尿酸玫瑰滋养洗液”产品时,在商品详情页面的广告宣传中使用大量低俗、恶俗、媚俗用语,损害女性尊严,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2年8月18日,樟树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江西慧康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对江西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