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省新设9所职业院校 专家:发展职业教育要讲究效能******
中新网北京2月3日电(记者 袁秀月)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新设立9所高等职业学校,引起广泛热议。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迎来发展热潮,但与此同时,职业教育发展短板、外界偏见等问题也备受关注。
专家认为,河南新设9所职业院校,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但专家同时亦提醒,当前,发展职业教育一定要讲究效能,而不单单是把高职院校办起来。
网页截图河南新设9所高等职业学校
在校生规模均暂定为5000人
据河南省下发的通知显示,新设立的9所高校为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周口理工职业学院、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开封职业学院、洛阳商业职业学院、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和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
其中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周口理工职业学院为新建公办专科层次高校,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开封职业学院、洛阳商业职业学院、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为新建民办非营利性专科层次高校,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为新建民办营利性专科层次高校。
9所高校在校生规模均暂定为5000人,每个学校设置4-5个专科专业,专业涉及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现代农业技术、学前教育、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大数据技术等等。
4所公办专科层次高校由当地市政府举办和管理,5所民办非营利性专科层次高校和民办营利性专科层次高校由企业或个人举办,9所高校均由河南省教育厅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截图多地规划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职学校
河南计划筹建25所左右高职院校
记者注意到,2022年12月,河南省教育厅就曾发文,对这9所高校“申报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据河南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工作人员对媒体回应称,此系正常工作推进,过去两年间因“十四五”规划谋篇,审批项目有所累积,本次仅为集中公示,并无针对职校扩容的特别计划。
事实上,在去年的“奋进十四五 建功新时代”系列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曾透露,河南全省现有高职院校99所,在校生138万人,但高职院校办学规模和布局结构还不能很好适应产业发展升级需求。“十四五”期间,河南将新建一批紧密对接产业的高职院校。
据媒体报道,“十四五”期间,河南省将筹建25所左右高职院校、5所左右职业本科院校和5所左右应用技术型本科学校,推动职业本科招生规模达到高职教育的10%。
近年来,多个省份都曾规划建设高水平高职学校。如河北提出,培育建设30所左右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重点建设4所高水平高职学校和30个高水平专业群;湖南规划,争取在“十四五”期间,遴选建设3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含职业本科学校)、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
资料图:正在上实训课的高职院校学生。 湖南工业职院 供图专家:发展职业教育一定要讲究效能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促就业,而职业教育是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河南这9所职业院校的规划及发展,符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
另一方面,他认为,相对全国来说,河南在普通高等教育发展方面仍存在短板,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发挥自己的优势,把普通高等教育与职业高等教育发展协调起来,既解决当地的问题,又能在全国的教育发展中走向一个更平衡的状态,这是需要整体去考虑的。
近些年来,我国持续加大对于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扶持力度,职业教育发展迎来利好。但当下而言,仍有很多人对职业教育抱有偏见,如认为职业学院不能称之为“高校”,学技术没有出息等。
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教师、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数控铣项目金牌得主杨登辉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曾提到,当前我国职业教育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有些职业学校传授的技能与社会需求脱节;技能人才缺乏专业的理论知识,想再上一个台阶很难;企业和职业学校的合作有待进一步加深等。
对此,储朝晖认为,从全国而言,职业教育在社会层面的认可度并不高,在此情形下,发展职业教育一定要讲究效能,而不单单是把高职院校办起来。效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职业教育确实能给学生的成长发展发挥作用,即经过高职院校教育的学生,确实在优势潜能方向,包括技能操作、实践等层面有所成长。
另一方面,发展职业教育确实能对当地经济,甚至对更大范围内的经济发展发挥比较明显的作用。储朝晖解释,职业教育发展本身对经济成本的需求要高于普通教育,从这个角度来说,需要整体考虑当地职业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完)
“阳了”看病吃药医保咋报销?多地已明确→****** 编者按: 这里是民生调查局,见人所未见,调查民生之变。关注你想关注的、你没关注的,调查你想看的、未看到的。 中新网1月4日电 (中新财经 邵婉云)随着我国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官方宣布1月8日起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阳了”之后看病吃药医保如何报销也成为关注焦点。近期,多地明确了报销政策。 北京: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多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图自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2022年12月17日发布消息,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北京市保障工作力度,保障参保人员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药需求,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氨咖黄敏胶囊、氯芬黄敏片、氨溴特罗口服溶液6个药品临时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通知自2022年12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 此外,北京还明确将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静注COVID-19人免疫球蛋白、疏风解毒颗粒等疫情防控药品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安徽:新冠感染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70% 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12月29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参保人员新冠感染在统筹区域内普通门(急)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同时,取消定点机构结算级别限制。将统筹区域内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支持参保人员及时获得门诊救治和保障待遇。 针对新冠感染门诊费用的结算,通知指出,安徽省医保信息中心优化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的结算系统模块,统一启用“新冠门诊(1102)”医疗类别,结算新冠感染的门诊费用。 参保人员因临时外出、探亲等新冠感染异地就诊,或在暂不具备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因跨年结转需暂停医保结算系统(停机),或因网络故障等导致不能现场即时结算的,可持相关门诊费用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山东:新冠症状网上问诊纳入医保报销 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 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12月28日消息,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新冠相关症状互联网诊察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 图自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同时,鼓励医疗机构提供24小时网上咨询服务,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透析患者和合并基础疾病的患者提供就医及心理咨询、用药指导服务。 通知要求,医保部门要及时结算支付“互联网+”医疗费用,加强智能审核,促进医保基金合理规范使用。 河南:将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河南省医保局网站12月30日消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河南省医保局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用于新冠病毒防治的金蒡清疫颗粒等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青石颗粒等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期至2023年3月31日。 此前,12月9日,河南省医保局曾发文,将南阳市中医院申报的“九味清瘟饮颗粒”纳入河南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乙类药品管理,并明确医保基金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调剂的范围支付。同时,本着保本微利、让利于民的原则,河南省医保局会同南阳市医保局开展议价谈判,确定医保支付限额。经过多轮议价,制剂价格由51.41元/盒降至48元/盒,降幅为6.6%,进一步降低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广东:互联网首诊和抗原检测 医保给予政策支持 2022年12月,广东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参保人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首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诊查费和药品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药品配送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图自广东省医保局网站按照国家医保局部署,广东省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另外,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抗原检测试剂。 湖北:36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29日消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自2022年12月29日起,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复方福尔可定糖浆等36种新冠病毒用药临时纳入湖北省医疗保险报销范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 此外,为保障医疗机构解热镇痛、止咳类感冒药等疫情防治用药供应,加强新冠感染治疗药品保供,满足群众所需,自12月16日起,湖北省医保局开通新冠感染相关急需药品应急挂网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已先后3批开展新冠感染相关急需药品应急挂网,实行先挂网后审核,分批挂网,应挂尽挂,确保全省医疗机构有序采购供应。3批新冠感染相关药品应急挂网清单中共涉及31个药品,均为感冒、发热、咳嗽等治疗药物,包含了市民急需的解热镇痛药布洛芬、小儿清肺颗粒、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氢溴酸右美沙芬胶囊、人免疫球蛋白等。同时,对挂网药品小儿清肺颗粒进行了价格调整,由原先的94.8元/盒,降至79元/盒。 云南:41个药品已临时纳入医保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30日发布通知,将桑菊银翘散等41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医保支付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云南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用药目录广西:15种新冠用药可刷医保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近期发布《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通知明确,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医保甲类药品报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药品名单陕西:234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据陕西省医保局网站消息,2022年12月21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三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将确诊和疑似患者使用《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方案(第三版)和治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陕卫中医发〔2022〕53号)中推荐的107种中成药及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组织专家遴选的对新冠病情针对性强、治疗效果较明显的两类127种药物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支付至2023年6月30日,保障确诊和疑似患者用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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